云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期短期融資券發行公告
一、 重要提示
1. 云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發行人”或“云南銅業”)發
行 2008 年第一期短期融資券(以下簡稱“融資券”)已經中國銀
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中市協注[2008]CP14號文注冊。中國光大銀
行為此次發行的主承銷商。
2. 本期發行金額面值共計 28億元人民幣融資券,期限為365 天。
3. 本期融資券的發行對象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者(國家
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4. 本期融資券在債權債務登記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國銀行
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者之間流通轉讓。
5. 本公告僅對發行云南銅業 2008 年第一期融資券的有關事宜向投
資者做扼要說明,不構成本期發行融資券的投資建議。投資本期
短期融資券的相關風險,由投資人自行承擔。一旦本期短期融資
券發行人沒有兌付或者沒有及時、足額兌付,主承銷商與承銷團
成員不承擔兌付義務。投資者欲了解本期融資券的詳細情況,敬
請閱讀《云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一期短期融資券募集說
明 書 》, 該 募 集 說 明 書 已 刊 登 于 中 國 債 券 信 息 網
( www.chinabond.com.cn ) 和 中 國 貨 幣 網
(www.chinamoney.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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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釋 義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 云南銅業/發行人:指云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2. 融資券: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
融資工具管理辦法》和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銀行間債券
市場非金融企業短期融資券業務指引》及配套文件的規定發行的
短期融資券。
3. 募集說明書:指《云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一期短期融資
券募集說明書》
4. 本期發行:指發行人本期發行人民幣28 億元融資券之行為。
5. 主承銷商:指中國光大銀行
6. 簿記管理人:指中國光大銀行。
7. 承銷團:指主承銷商為本期發行組建的包括各承銷商在內的承銷
團。
8. 人民銀行:指中國人民銀行。
9. 托管機構:指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10.銀行間市場:指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
11.投資者/發行對象:指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者。
12.元:如無特別說明,指人民幣元。
三、 本期發行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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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融資券名稱:云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期短期融資券。
2. 本期發行規模(面值):共計人民幣貳拾捌億元(RMB2,800,000,000
元)。
3. 待償還余額限制:發行人待償還融資券余額不超過人民幣 28 億
元。
4. 期限:365 天。
5. 擔保:本期融資券不設立擔保。
6. 發行方式:采用簿記建檔、集中配售方式發行。
7. 單位面值:100元。
8. 票面利率:發行利率通過簿記建檔程序確定。
9. 發行價格:面值發行,發行價格為 100 元/百元。
10.起息日:2008 年 6月 24 日
11.到期日: 2009年6 月 24 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工
作日)。
12.到期兌付金額:到期一次性兌付本息。
13.承銷方式:組織承銷團,主承銷商余額包銷。
14.簿記建檔時間:2008 年 6月 20 日
15.繳款日:2008 年 6月 24 日
16.信用評級:經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公司評定的短期信用級別
為 A-1,發行企業主體信用級別為 AA-。
17.托管方式:采用實名記賬方式。
18.托管機構: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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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交易市場: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
20.兌付方式:托管機構代理兌付。
21.稅務提示:根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本期融資券所涉及的所有稅
項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22.適用法律:本期發行融資券的所有法律條款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
國法律。
四、 本期發行安排
1. 2008 年 6月 13 日:在中國債券信息網、中國貨幣網刊登發行公告、
募集說明書等文件。
2. 2008 年 6月 20 日:安排簿記建檔。
承銷團成員于2008年6月20日8:30至11:00將加蓋公章的
《申購要約》傳真給主承銷商,主承銷商據此統計有效申購量;
2008 年 6月 20 日由簿記管理人向承銷商傳真《云南銅業股份
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期融資券配售確認及繳款通知書》。
3.2008 年 6月 24 日(繳款日):中午 11時之前,各承銷團成員將承
銷款劃至以下指定賬戶:
戶名:中國光大銀行
賬號:2160301
開戶銀行:中國光大銀行
支付系統行號:303100000006
匯款用途:08云銅 CP01承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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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08 年 6月 24 日(繳款日)中午12 時之后,發行人通過主承銷
商向托管機構提供本期融資券的資金到賬確認書;次日通過中國
債券信息網,中國貨幣網公布發行規模、發行價格、發行收益率、
發行期限等情況。
5. 2008 年 6月 25 日(繳款日后一工作日):本期融資券開始在全國
銀行間債券市場流通轉讓。
五、 發行人償債能力和保障措施
1.近三年來,發行人的主營業務保持了持續穩定的發展,經營性現
金流量充足,整體現金流量結構比較穩定,主要流動性比率適當,
流動性資產和負債的安排比較合理。發行人未來用于償還融資券
本息的現金將主要來源于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根據過去三年的
財務狀況和未來的發展計劃,以公司未來的盈利能力可以保障按
期償還本期融資券的本息。
2. 為應對因經濟環境變化或其他因素致使發行人未來主營業務的經
營情況不能達到預期水平,導致在融資券到期時不能取得足夠的
現金盈利積累用于償還融資券本息的情況,發行人在融資券到期
時所持有的現金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發行人可以從授信銀行借
入資金用于補足償債資金缺口。
六、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
1.發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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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云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郊五華區王家橋
電話:(0871)8390873
傳真:(0871)8390874
聯系人:李正松
2. 主承銷商
名稱:中國光大銀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 6號(100045)
電話:(010)68098959
傳真:(010)68098214
聯系人:沈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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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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