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絕佳處,畢竟在黿頭”。位于黿頭渚的寶界、充山、犢山三個村莊,因緊鄰太湖而知名。但世代居住于此的村民卻被通知要搬遷了,理由是為了治理太湖污染。村民們不認可這個理由。寶界村自發成立的拆遷協調小組負責人錢朝富說:“我們世代居住在這里,為什么以前太湖就沒被污染?我們搏命也要保衛村莊。
”
6月6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在寶界村,看到許多民居上貼滿了“誓與土地共存亡”的字幅。在村中主要入口處,人們還豎起了一幅溫家寶總理的頭像,下面注有“溫家寶總理告誡我們: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能讓你坐在位上”的文字。不僅如此,村里的入口處,都有上鎖的鐵門擋道。
離村子不遠處,則是一座座星級賓館和別墅群。
村民們認為,無錫市拆遷辦以環境整治為幌子,實際上卻是破壞環境和綠化,牟取商業開發暴利。事實上,政府早就策劃籌建“無錫太湖充山灣風情休閑度假中心”,背著村民做了招商引資規劃。
拆遷是整治環境還是招商引資?
2007年9月10日,無錫市發改委《關于太湖黿頭渚充山、犢山、寶界等地園林環境整治建設項目立項的批復》稱,為了開展治理太湖、保護水源的“6699”行動,需要對三村所在的486200平方米土地進行園林環境整治建設,總投資估算7.9億元。
所謂“6699”行動,是在2007年震驚全國的“藍藻”事件之后,無錫市制定的六大應急對策、六大工作機制、九大清源工程、九大治污措施,以實現“治理太湖、保護水源”。
2007年9月18日,無錫市國土資源局批復,同意園林環境整治工程,撥用位于濱湖區濱湖街道犢山、充山、寶界村的國有建設用地29.3744公頃。并規定,“所批準項目用途為園林環境整治工程項目,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違者按違法用地論處”。
而居民在網上看到的信息卻令他們十分震驚,在“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政府”的“無錫市濱湖區經濟國際化商務網”上,點擊“招商項目”,打開“服務業”一欄,赫然寫著“太湖充山灣風情休閑度假中心”,現有水系調整、獨立單體度假別墅、酒店標準客房、SPA水療中心、沿河鄉村水巷及其他輔助配套設施。項目面積:173118平方米,項目投資:2億~3億人民幣。
而在“無錫太湖山水城旅游度假區重點推介項目”的網頁上,也能看到“太湖充山灣風情休閑度假中心”的地址就是“黿頭渚充山村”。
就拆遷目的,記者采訪了黿頭渚所在的濱湖區副區長陳錫明。陳錫明斬釘截鐵地表示,目的就是環境整治,“網上的說法其中有一些誤解”。
陳錫明說,2003年的時候,有關部門的確打算在拆遷地區建造高檔住宅,也在網上發布了相關材料。“6699”計劃之后,市委、市政府決定實施園林整治,已經將原項目撤銷,“但網上的內容卻還沒有更新。所以百姓對此有意見,也不能怪他們”。
對此,記者于6月30日向無錫市有關部門發函申請采訪,截至7月4日,只收到無錫市黿頭渚景區整治工作指揮部提供的一份《關于黿頭渚景區整治工作情況的說明》,就拆遷相關情況作了說明。但其余針對環保、規劃、國土等部門的采訪申請,目前尚未得到明確回復。
“土地現在肯定是用于環境整治,但是今后怎樣,我不能保證。”陳錫明補充了一句。
搬遷中繞不過去的問題:環保和土地
村民嚴明磊告訴記者,三村居民的排污量和周圍的公園、省干部療養院、黨校、太湖工人療養院等設施的排污量相比,是小巫見大巫。居民在水費中已繳納了排污處理費,有關部門不為村民接排污管,反要以“環境整治”為名,讓村民搬離故土。
“我們世代居住在黿頭渚,難道說我們撤走,就能解決太湖污染問題?”
對于三村群眾的疑問,無錫市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太湖藍藻由來已久,太湖污染的原因也很多,工業污染、農業污染、沿湖居住人口太多等。
無錫市有關部門表示,由于“三村”的住房20多年來沒有統一規劃,造成房屋錯落混亂,污水管網無法接入,衛生環境較差,道路等基礎設施落后,生活污水直排太湖和梅梁湖。
2007年太湖藍藻大暴發之后,無錫決定落實九大治污措施,其中包括:明確和嚴格入湖排污口封堵、截污和水質功能區斷面達標;撤出太湖一級保護區內畜禽養殖場、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村落和傳統種養業等。
而關于黿頭渚三村居民對太湖水的影響,其他旅游服務設施與商業開發項目對太湖的影響等問題,無錫市環保部門未明確回答。
陳錫明表示,這次三村拆遷是為了改善百姓的居住條件,并且在拆遷安置工作上也用足了政策。
2007年12月10日,拆遷公司“告住戶書”到達三村。根據這份“告知書”中的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產權調換房標準安置面積價格為每平米550元。安置房地點是大箕山安置小區三期,交付時間預計為2009年4月。其間,村民需自行過渡,過渡費標準為7元/平方米/月。
據拆遷辦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無錫市房屋拆遷估價技術規范》,也就是老的評估標準,三村群眾的評估均價約為300元/平方米。
對此,已與三村村民代表簽訂代理協議的上海市中信正義律師事務所奚志根律師認為,該補償政策是依據《無錫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制定的。而三村的土地早在1982年就已經收歸國有,就應按照《江蘇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三村群眾所應得到的補償價應與無錫城市的平均房價看齊,這個價格目前在8000元/平方米以上。
房屋評估引發沖突
據了解,黿頭渚景區整治工作從2007年9月啟動,并于2007年底和2008年6月26日下發了兩份告住戶書。
陳錫明表示,“如果超過告住戶書約定的期限,三村居民還不搬遷,我們不排除采用行政強拆手段”。
而此前,村民和拆遷辦之間就已經有了兩次火藥味甚濃的沖突。
據犢山村民周瑋良回憶,2007年12月10日當天,無錫市園林局強行進入三村,對村民房屋強行評估。2007年12月11日,村民獲悉省市領導要在位于風景區的市委黨校召開會議,自行趕到黨校道路兩邊,試圖向領導反映情況,卻無人搭理。
周瑋良表示,2008年6月4日,有“拆遷人員”對三村的老年活動室等集體資產進行拆遷。其間,村民與“拆遷人員”發生了沖突,并有部分村民遭到當地公安機關的拘捕,前后有近20人。
對此,陳錫明表示,他本人無法透露具體情況,但是可以肯定,“有關部門是在法律框架下行事,對于那些造謠煽動、不切實為百姓謀福利、并且有不可告人目的、觸犯法律的人,我們將堅決予以打擊”。
6月27日,記者從濱湖區相關人士處得到證實,“目前共有4名村民被刑事拘留,其余人已經回家”。
村民將尋求法律武器維權
“拆遷過程中,有關部門應讓利于民。”原風景區園林管理處副主任周祖仁認為,有關部門應根據國有土地拆遷政策,向村民支付應有的補償。
村民嚴明磊提出,為整治環境而拆遷村莊,那么,村民污染太湖的證據何在?即便村民居住于黿頭渚污染太湖水,那為何村民的安置地依然在太湖邊上?既然村民要搬遷,為何太湖周邊如此多的度假別墅卻毫發無損?
有兩位村民早在2007年12月11日遞交訴狀,訴無錫市政府拆遷辦,濱湖區法院受理后,至今已過6個月,杳無音訊。村民上訪,也沒有得到相應的回復。
村民們告訴記者,黿頭渚的地價至少比安置地大箕山的地價高50倍。
2008年6月13日晚,村民們的律師唐榮智等人在自己的博客上發表了一篇名為《江蘇太湖“藍藻”污染治理事件中民與官對峙之我見》的文章。
文章認為,從法律視點看,在黿頭渚三村莊的官與民對峙中,無錫市政府的相關部門存在政令不當和違法現象。
文章認為,首先,當地政府、公安和法院的處置不當,給民眾留下負面印象。村民到市信訪辦、省信訪辦申訴,沒有效果。
2007年12月開始,村民向當地法院起訴,法院明確表示拆遷訴訟不予受理,但不作出不予受理的裁決。
其次,我國所有環保法律法規防治污染,都只規定污染企業搬遷,從來沒有搬遷村落的規定。
“如因公共利益拆遷,必須進行調研、聽證、公示。我們的觀點是,政府要依法誠實施政,想著民心,爭得民心。”
但據唐榮智透露,自己博客上的這篇文章已于6月25日下午被刪,記者在網上搜尋該文章,卻無法打開相關網頁。
目前,上海市中信正義律師事務所的兩位律師已經與村民代表簽訂了非訟代理協議,愿為村民爭取正當利益,他們表示,“我們律師受當地農民委托,是協助政府緩解矛盾,而非對著干”。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