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沖了龍王廟,公安便衣把省政法委領導家屬當作上訪對象給暴打了!而且這事,就發生在光天化日下的(湖北)省委大門口。”19日,網上熱傳“打錯門”,網友紛紛以“太搞”、“很魔幻”、“生活比小說更有想象力”、“令人發指”發表評論,也有很多網友不敢相信這是真的。(7月20日《南方都市報》)
對著頭就是一拳,照著大腿又是一腳……從6月23日上午9點10分到9點26分23秒,毆打過程持續了超過16分鐘。施暴的不是“黑社會”,施暴的是人民警察;被打的是一位領導家屬,更是一位合法公民。因為是“領導家屬”,所以被定性為“誤會”。言下之意是,如果被打者是一個上訪者,那就是“打對了”,是在履行職責,可以“嘉獎”。據悉,“打人者”,是公安部門設在省委大院的“信訪專班”人員,任務則是維護治安秩序,一旦發生沖擊省委大門,或打砸燒等突發事件,則由他們來維持治安。當維持治安淪為毆打“上訪者”時,“暴力執法”的本來面目徹底暴露出來。
“打錯門”本質是把人民當作“假想敵”,把上訪者當作“假想敵”。無獨有偶。據《南都周刊》報道,近年來,在湖南省長沙市被拆遷戶的上訪者手中,流傳著該市開福區房屋產權管理局原副局長曾新亮的 兩本工作日記,共有200余篇,記錄了開福區房產局在拆遷中的各項工作安排,當年的市、區領導的指示,以及如何應對上訪等等。令人震驚的是,從日記中可以看出,當地領導竟然把越級上訪的拆遷戶定位于“敵對勢力”。
現實生活中,權力視權利為“假想敵”的還不少。比如,城市管理者把攤販當成“假想敵”,于是,配套的裝備很優良——防彈衣、防暴武器、辣椒水等等,配套的措施很強大——執法秘笈、眼神執法等等。又如湖南永州雙牌縣農民何吉上因舉報村支書侵占退耕還林款并多次到縣委、縣政府上訪,被雙牌縣委認定為“聚眾擾亂國家機關秩序”“非法煽動組織他人上訪”“威脅侮辱接訪干部”。在檢察機關認定其不構成犯罪后,雙牌縣委書記卻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向永州市公安局簽發函,要求對何吉上“依法予以”勞動教養。
話說回來,視公民為“假想敵”,只會激化“人民內部矛盾”,只會增添權力與權利的對立。其實,權力與權利本是“一家人”,公權力是為維護和增進公益而設的權力,黨和政府也一再提倡“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假想敵”思維很可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