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貴州省環保廳和貴州省監察廳在《貴州日報》分別刊出兩個公告,對遵義市梅嶺鉛酸蓄電池有限責任公司等十件環境違法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同時,公告了全省鉛蓄電池及再生鉛企業環境保護情況。此舉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為切實整治貴州省鉛酸蓄電池及再生鉛企業環境污染問題,有效防止鉛污染事件的發生,保障群眾身體,根據國家和省環保專項行動方案的安排部署及環保部《關于加強鉛蓄電池及再生鉛行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貴州省環保廳從今年4月起對全省鉛蓄電池及鉛再生企業開展了集中排查整治,并于5月18日至6月5日期間對排查整治工作情況逐家逐項開展了專項督查檢查。根據相關要求,貴州省環保廳對貴州水城礦業(集團)貴陽礦燈有限公司等11家鉛蓄電池及再生鉛企業的生產規模、生產工藝、清潔生產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和污染整治情況向社會公告。同時,為加大對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深入推進重金屬污染整治工作,根據《貴州省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辦法》,貴州省環保廳、省監察廳決定對遵義市梅嶺鉛酸蓄電池有限責任公司等十件環境違法案件實施掛牌督辦。貴州省環保廳在刊登于《貴州日報》的《關于對遵義市梅嶺鉛酸蓄電池有限責任公司等十件環境違法案件進行掛牌督辦的公告》中要求相關市(州、地)環保局、監察局,縣(區)人民政府認真按照督辦要求抓好落實,確保近期完成督辦任務。
貴州省環保廳和省監察廳將對全省各地落實掛牌督辦工作情況適時組織現場督查,對不能按期完成督辦任務,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貴州省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辦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黨紀政紀責任。與此同時,貴州省環保廳、省監察廳向社會公布了舉報電話,誠摯歡迎廣大人民群眾、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對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工作進行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