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遭相關人士質問稱他侵犯了“國家機密”
好一個“國家機密”!如此惡劣的犯罪是哪門子機密?還是誰在怕羞,家丑不愿外揚?
實在想不通,這個案子里面到底哪里是國家機密,既不涉及國家大政方針,又不涉及政府政策密文,“國家機密”四個字豈是誰想扣就能扣得上的帽子?如果按照這個邏輯來看,“相關人士”等于是說囚禁型女是機密,而且還是“國家機密”。言下之意就是在責備記者不該報道出來。這個相關人士是誰,我們無從得知,但從這個語氣中,我們也不難揣測。當然,無論哪里出現這樣的丑聞,都不希望被大肆宣傳,畢竟會影響很多方面的形象。然而,掩蓋往往不是治本之策,歸根結底還是需要完善社會的安保系統,還是切實關注社會的邊緣群體,而是提高全社會的自衛意識,而是去營造一個生態良好的社會風氣。誰都不敢保證一個社會沒有壞人,但遇到壞人的時候不是茍且也不是妥協,不是遮遮掩掩也不是掩耳盜鈴,而是迎頭痛擊、絕不姑息,也唯有如此,才會更得人心,否則只能是人人自危的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