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聶磊案:

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下發B級通緝令通緝青島聶磊,對發現線索的舉報人、協助緝捕的有功單位或個人,給予人民幣5萬元獎勵。在通緝令中,對案情進行了簡要介紹:2010年3月27日,犯罪嫌疑人聶磊指使多名犯罪嫌疑人持械竄至青島市頤中皇冠假日酒店夜總會打傷員工多人,并損壞物品若干。此外,聶磊還涉嫌販賣毒品。

青島公安機關經過深入調查縝密偵查,一舉摧毀了以聶磊為首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截至2010年9月,該犯罪組織首犯聶磊及130余名成員已被抓獲歸案。
2010年10月,市公安機關成功偵破聶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后,檢察機關組織力量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在對這起建國以來青島最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偵查過程中,此組織所涉嫌的刑事案件包括殺人、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彈藥、販賣毒品、組織賣淫等十余項罪行,檢察機關從快批捕涉黑組織成員126人。
聶磊是青島黑社會老大。
去年九月,按照公安部部署,青島公安機關經過深入偵查、縝密偵查,一舉摧毀了以聶磊為首的全國最大的涉嫌黑社會 性質犯罪組織。該犯罪組織首犯聶磊及130余名成員已被抓獲歸案。該黑社會組織犯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組織賣淫,販毒,尋釁滋事,敲 詐勒索,開設賭場等多項犯罪。
但是現在聶磊在監獄里放話:“我要死大家(保護傘)一起死。”所以聶磊經營了近二十年的保護傘群起而動。他的保護傘上到市政 要人下到普通干警,公檢法最多,違法亂紀的能量無限,在青島有很多政法干部都是聶磊花錢通過關系提拔重用的,聶磊在政法口上有地下組織部長之稱,現在案子 已到了起訴階段就看出了他們的手段。將聶磊整個犯罪組織不是放在一起起訴到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而是分成了六幫被告起訴到各區的人民法院,這樣最多只判十 五年,使聶磊黑社會犯罪團伙由整化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逃脫法律的嚴懲,并洗脫了綁架殺人的罪名變成了傷害致死。
據《新快報》記者劉虎微博爆料,9月29日晚,青島李滄區公安局長馮越欣、市北區公安局長于國銘、南區刑警大隊長、嶗山政法委書記被抓。坊間傳說與黑社會性質聶磊案有關。
劉虎稱:“9月29日晚,青島李滄區公安局長馮越欣、市北區公安局長于國銘、南區刑警大隊長、嶗山政法委書記被抓,南區公安局長在逃,原市公安局局長王永利也被雙規。坊間傳說與黑社會性質聶磊案有關。嶗山區政協主席也被抓捕。今日起是公安15天自首時間,自首會寬大。部分消息已獲證實。”
隨后,《濰坊晚報》副總編譚中軍及《東方早報(博客,微博)》記者陳良飛發微博表示:山東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宣傳處處長時耀華證實,經其了解,青島市李滄區公安局長馮越欣、市北區公安局長于國銘已確定落馬,案件緣起黑社會“聶磊”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