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又傳出駐韓美軍女士兵打司機和警察,美國人不是天天大談人權,教別人怎么做到有“人權”嗎。為何自己本國人民,甚至是軍人的素質這么差呢。強奸女人算不算侵犯人權?毆打他人算不算侵犯人權?美國駐軍在他人韓國算不算侵犯人權呢?
據韓國“NOCUT”新聞網10月31日報道,隸屬于駐韓美軍第8軍的一名女兵F某涉嫌醉酒后毆打出租車司機及警察,韓國警方已對其實行了“不拘留立案”。

報道稱,據韓國警方介紹,F某當地時間30日凌晨1時許,在首爾龍山區梨泰苑與另兩名駐韓美軍士兵豪飲后,試圖乘坐出租車返回營地。其間,F某與出租車司機安某就車費問題發生糾紛,便大肆辱罵安某,并毆打想要阻止其辱罵行為的另一名司機金某。
當地警方接到報案趕到現場后,F某和另兩名美軍士兵又對4名韓國警員進行毆打。目前,警方已對這幾名美軍士兵展開調查,并將根據《駐韓美軍地位協定(SOFA)》對他們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