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躍明:按照現行法律,恐怕不只賠錢那么簡單!嫌犯家屬到后來就會徹底明白:侵犯“國家執法工具人身”,要負刑事責任,且將來的日常活動多少都會受一些影響!嫌犯家屬是不是個共產黨更大的官?這很關鍵!祝好運!這樣的事很多,出現許多害群之馬,但廣大干警還是以普通人居多,光鮮的制服下面,更多的是汗水,他們也有家人要養,不要說什么崇高理想,警察只是一個職業!
法院當天進行調解的案件,正是曾引起社會關注的“沈陽交警執法被打”一事。
此時,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男子甘某下車糾纏,李勇杰立即上前擋在雙方中間。女駕駛員和甘某快速上車,李勇杰也跟上車,欲拔車鑰匙扣留車輛。
但此時,女駕駛員加速將車開走。已經上車的李勇杰3次要求他們將車開回交警隊接受處理,但女駕駛員未停車。李勇杰拿出手機報警時,甘某將車內音響開大,使李勇杰無法報警。同時,甘某將頭伸到車外打了幾個電話叫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