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外防區反潛配置
編隊的遠程航空反潛任務由艦載S—3B與岸基P3C擔任,作戰距離一般為350到400公里,P3C的作戰范圍更大,可直至1000公里以上。這兩型反潛機均攜有“魚叉”反艦導彈,可兼作反艦兵力,同時又受到巡邏中的F—14的掩護。
分析:
1、以上為高防御狀態下的雙航母編隊的全部防御力量配置,除艦艇之外,有2架預警飛機和至少3個防空戰斗巡邏編隊和1個反潛戰斗巡邏編隊共計8架艦載機和 2架直升機參與防御巡邏,按照巡邏編隊每天3次不同輪換計算,總計有24架艦載機和6架直升機為防御巡邏。每艘航母預留20架飛機用于控制制空權和防御空中突防作戰,按照每艘航母攜帶90架飛機計算,雙航母編隊用于進攻性打擊打擊的飛機總計有116架,每艘58架。
2、以高防空防御狀態分析,戰斧與標準導彈按照12:110比例配置,則用于對地和對艦打擊的巡航導彈數量為96枚;
最外圈戰斗群的防御分析和攻擊推算:
E一2C預警機一般配置在航母編隊正前方200公里處一架或左右側22.5度前方250公里處各一架,單預警機可覆蓋距離從航母核心圈計算為前方600公里縱深800公里正面范圍,雙預警機配置可覆蓋前方600公里縱深,1200公里正面的范圍。
預警機最外圈距離航母核心325公里的CAP編隊距離預警圈邊緣距離為275公里,從我方預警飛機前出偵察邊緣發現敵航母外圍巡邏飛機,我預警飛機距離航母核心圈距離為725公里范圍,距離對方預警機距離為525公里,距離敵前出警戒艦隊675公里,屬于敵航母編隊直接攻擊的作戰邊緣距離,并且有125公里不被敵預警飛機發現的安全距離。我預警飛機可繼續前出50公里,對敵巡邏編隊進行鎖定和呼叫打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