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熊晶晶被保姆及附近群眾抓獲。黃博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為氫氟酸燒傷致死。檢方認為,被告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昨日在庭上,被告律師指熊晶晶目前的精神狀態明顯需要醫治,請求法庭酌情考慮減輕處罰。但受害人的代理律師則指出,被告認罪態度極其惡劣,完全沒有悔罪表現,請求法庭從重處罰。
被害人父親:
“法律一定要給她嚴懲”
案發后,算命先生黃喜奎一直拒絕媒體的采訪。對于記者的采訪要求,他曾經用短信回了八個字,“天理難容、國法必懲”。昨日庭審后,黃喜奎也未接受記者采訪,只是匆匆地說了句:“這個事情實在太惡劣了!在深圳簡直影響極壞!法律一定要給予嚴懲!”
原告:算命先生夫婦
提起90萬余元民事賠償
昨日在法庭上,被害孩子小泓的父母提起90萬余元的民事賠償。
母親陳女士泣不成聲地說,2009年7月的一晚,她和女兒從蓮花山走向車庫,在一棵樹下發現了一個男嬰,身上裹著白色毯子,身邊所附的一張紙條上寫著“孩子6月19日出生,因自己是未婚媽媽無力撫養,希望好心人將他養大。”陳女士想把孩子送至福利中心,但女兒勸阻了她,說希望能帶回家撫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