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毫不知情的曉晴迎來人生中一個重要時刻,她結婚了。時隔3年,她已經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對于過去犯下的錯誤也從來沒有跟丈夫提過一個字。她原以為,這個秘密自己能保守一輩子,今年自己才23歲,真正的幸福生活才剛開始。
沒有想到的是,今年6月份,警察又來到曉晴家中。在今年全國展開的“清網行動”中,曉晴被列入在逃人員名單,警方上門規勸她自首。新婚不到2個月,曉晴來到公安機關自首。
故意殺人法院判緩刑
法院審理時,曉晴的辯護律師周彬認為,曉晴有自首等法定從輕、減輕情節;另外,曉晴由于經濟問題以致墮胎不能,長時間的加班造成早產,對于當天即將早產的結果沒有料到,以至于結果出現,與普通的故意殺人有本質的區別。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作案后具有自首情節,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可對其減輕處罰。今年11月份,中山中院判曉晴犯故意殺人罪,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