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死了,妻子又被抓,同時失去了兩至親,鐘先生直言心情沉重。他希望法官能給夫婦倆重新開始的機會,能對阿英從輕甚至免除處罰。
辯護人建議量刑3-10年:過失殺人望從輕減免
在庭審辯論階段,公訴人稱阿英故意傷害他人并致死,其行為本應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但鑒于其有自首情節,可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遂建議在3-10年期間對其量刑。
對此,辯護人認為該案事發有因,女兒不顧父母有限的收入,經常提出不當要求,辱罵打罵父母等引發矛盾,其長期激怒父母,故意挑起事端,系家庭糾紛。而阿英用腳絆倒女兒等一系列行為,是對先動手打罵的女兒之防衛。
最后,其提出阿英至愛女兒,寧愿自己受苦也不愿女兒受傷,對女兒在青春叛逆期的毆打責罵從未還手或傷害,足以可見其并無傷害故意。
就此,辯護人認為阿英是疏忽大意而過失致人死亡,且被害的女兒有重大過錯,遂建議合議庭采納其丈夫的求情,對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庭審直擊
夫妻庭上同抹淚,阿英——“給我死刑都沒意見”
昨日,身形佝僂的阿英戴著頭套被法警押送入庭,頭套方除,阿英便開始抹眼淚,旁聽席上的丈夫和親友也不禁小聲抽泣。法官提示阿英,家屬來旁聽,“是否要打個招呼?”阿英搖了搖頭。
庭審中,阿英幾乎全程抹淚,在接受訊問,回憶起與女兒相處的時光,雖然頻頻被辱罵、使喚,但阿英還是很痛心說著說著便痛哭失聲,法官多次讓其停下平復情緒,更囑法警為她送上飲水。即便是公訴人舉證或辯論,阿英也是默默垂淚,時而側頭傾聽,時而輕輕搖頭。在辯論階段,面對法官對其量刑的詢問,阿英雙手捂臉抬頭說:“我沒意見,給我死刑都沒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