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之家網訊:歐盟擬限制納稅人為銀行破產埋單。據道瓊斯通訊社4日披露,歐盟委員會即將針對解決歐元區銀行業危機提出一份草案,核心內容是,當某家銀行瀕臨破產前,政府有權進行干預,但銀行破產成本的承擔主體需“由納稅人向投資者轉變”。該草案旨在降低各國納稅人救助銀行的成本,迫使銀行管理層及銀行證券持有者承擔損失。據悉,歐盟委員會預計將于6日正式向歐洲議會提交上述草案。
道瓊斯通訊社披露的上述草案顯示,其關鍵在于“自救”概念。根據該草案,銀行破產損失應首先由銀行股東承擔,一旦股東完成這一義務的履行,從屬債權人應在其他債權人中優先承擔責任。只有在上述程序悉數完成后,才能訴諸高級無擔保債權人。歐盟委員會在草案中表示,迫使債權人共擔銀行業危機損失需要付出代價,但長期來看,降低系統性風險給債權人帶來的益處更大。
報道稱,上述議案首先需要歐洲議會和歐盟各成員國批準,具體規則有望于2014年12月31日開始執行。當前,歐債危機和歐元區銀行業危機正呈現惡性循環之勢,尤以西班牙銀行業危機最受市場關注,歐元區高負債成員國政府救助銀行業的成本不斷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