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調整后的價格自2012年6月9日零時起執行。
七、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繼續發揮石油企業內部上下游利益調節機制,平衡好各環節利益關系,緩解煉油企業困難,組織好成品油生產和調運,確保成品油特別是“三夏”期間柴油的市場供應,并督促所屬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八、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的穩定。同時要加強成品油市場動態和價格監測,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對措施。
九、各省(市、區)價格主管部門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公司要在6月9日18:00前將調價方案的執行情況、市場價格情況和存在問題報告我委價格司(傳真電話:010-685021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