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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19年9月16日下午在浙江省諸暨市店口鎮解放路386號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到會董事9名,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會議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董事朱張泉先生主持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
會議選舉朱張泉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三年,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計算。
2、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第七屆董事會提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的議案》。
會議選舉劉國健先生、鄧川先生、金剛先生為第七屆董事會提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其中劉國健先生為主任委員。委員任期三年,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計算。
會議選舉鄧川先生、范順科先生、陳東先生為第七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其中鄧川先生為主任委員。委員任期三年,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計算。
會議選舉范順科先生、劉國健先生、朱張泉先生為第七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其中范順科先生為主任委員。委員任期三年,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計算。
同意聘任王盛先生、董志強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三年,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計算。
同意聘任陳仁慶女士擔任公司內部審計部負責人,主持公司內部審計部工作,任期三年,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計算。
朱張泉,男,中國國籍,1967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歷任海亮集團有限公司采購部經理、總裁助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浙江海亮銅管道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等職務。現任浙江海博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831199)董事長、海亮集團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朱張泉先生系公司實際控制人馮海良先生妻弟,與公司董事蔣利民先生屬舅甥關系,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
朱張泉先生具備與其行使職權相適宜的任職條件,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況;經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網站,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任職資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規。
王盛,男,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1969年4月出生,大學本科,工程師。曾任江蘇太倉銅材廠副總經理、上海龍陽精密復合銅管有限公司生產副總經理、江西耐樂銅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現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王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3)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4)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5)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王盛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截止到目前,王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89,125股,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王盛先生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董志強,男,中國國籍,黨員,1969年12月出生,本科學歷,工程師、高級經濟師。曾任金龍精密銅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龍陽精密復合銅管有限公司生產主管,上海龍昂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副經理,江蘇倉環銅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金龍精密銅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現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董志強先生先后獲得多次地市級、省部級、國家級“五一勞動獎章”,其參與完成的“銅管高效短流程技術裝備研發及產業化”獲得國家科學進步二等獎。
董志強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3)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4)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5)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董志強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截止到目前,董志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董志強先生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陳東,男,中國國籍,1968年11月生,本科學歷,高級會計師。曾任諸暨市湄池供銷社主辦會計,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董事、財務總監,香港海亮銅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海亮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財務負責人兼財務計劃部經理,現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財務總監、浙江海博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831199)董事、海亮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
陳東先生持有公司1.75%的股份,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及本公司實際控制人之間無任何關聯關系,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關聯關系。
陳東先生具備與其行使職權相適宜的任職條件,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況;經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網站,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任職資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規。
錢自強,男,中國國籍,1985年12月生,本科學歷。2008年6月進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明康匯生態農業集團有限公司戰略發展部副總經理,現任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
錢自強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3)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4)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5)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錢自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0股,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錢自強先生具備與其行使職權相適宜的任職條件,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況;經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網站,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任職資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規。
陳仁慶,中國國籍,1978年2月生,大學本科。陳仁慶女士是中國注冊會計師,擁有中級會計師職稱,曾任湖北八峰藥化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主管會計、湖北同興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審計員、北京潤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主管會計、北京地鐵海通新維投資有限公司財務部主管。現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審計部負責人。
陳仁慶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40,000股,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陳仁慶女士具備與其行使職權相適宜的任職條件,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況;經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網站,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任職資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規。
朱琳,女,中國國籍,1980年12月生,大學本科。2003年7月進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現任本公司職工代表監事、證券事務代表。
朱琳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朱琳女士具備與其行使職權相適宜的任職條件,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況;經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網站,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任職資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