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負團費”、非法一日游、黑心旅行社、不文明旅游
——那些屢禁不止和卷土重來的旅游亂象
5月19日是中國旅游日,亦正值《旅游法》實施半年。在《旅游法》及八項規定的約束和影響之下,中國旅游市場有了一番新氣象,但一些亂象或屢禁不止、或卷土重來。
“零負團費”變身、非法一日游悄然“抬頭”、無資質旅行社猖獗、不文明行為時有發生……旅游市場亂象,亟待景區及相關部門重拳整治。
“零負團費”悄然變身 卷土重來
“朋友圈”點贊獲贈云南免費旅游券,游玩時發現行程和自費項目被大做文章;存款收益獲贈低價港澳游,旅行社通過購物回點,帶顧客到非指定購物點買假貨、賺回扣;韓國包機游的價格由正常區間內的4000元/人驟降至1500元/人,甚至1200元/人……
《旅游法》公布半年有余,打擊最為嚴厲的“零負團費”悄然抬頭,與社交網絡平臺、客戶優惠活動“綁定”卷土重來。一些異地接團社依賴二次、三次獲利,填補第一次“零團費”所造成的空缺。
點評:“一個便宜三個愛”,一些消費者圖便宜的從眾心理,造成正規品牌社“漲價”的錯覺。進而,品牌社也不得不跟進低價以保持客源。在《旅游法》實施初期,對“零負團費”的管控嚴格有效。然而,這套管理體制依舊不明確。違規的出頭鳥一旦被疏漏,缺口一旦被突破,其他旅行社就會跟進,長此以往擾亂市場秩序,嚴重影響同類產品的合理競爭。
非法“一日游”忽悠消費者 擠兌“正規軍”
鳥巢、水立方100元一位,包來回車費、餐費及導游費,上車即走;在廈門鼓浪嶼一日游中,四個小時僅去了菽莊花園一個景點,其余時間在大巴上干等;黑導游稱“順路”,將游客帶至自己家中推銷茶葉香煙及劣質紀念品……
在剛剛過去的“五一”小長假,各大熱門景區仍隨處可見黑導游“拉客”的身影。這些“一日游”并無正規資質,導游也不具備執業證件,且不與游客簽訂相關合同,游客實際游玩時間往往只有半天甚至更短,“黑導游”在游客入團后想方設法賺取自費門票、購物回扣等。
點評:非法“一日游”是旅游市場的一塊頑疾,不僅“忽悠”了大批游客,也擠走了不少“正規軍”。可以想見的是,其泛濫成災絕非一日之寒,背后是嚴重的監管缺位和巨大的市場缺口。期盼相關部門加大行業監管執法力度,同時,也期盼正規旅行社適度增加“一日游”項目回應市場需求,雙管齊下,才能使盤踞市場多年的“雜牌軍”銷聲匿跡。
無資質“夫妻店”接手出境游
伴隨著消費水平日益提高、旅游品質需求逐日增強,出境游熱潮涌動。然而,一些街邊小、散、弱的旅游門市店也號稱接收出境游客。據了解,我國出境社交納的保證金為140萬元,國內社則為30萬元。在湖北,符合這樣出境社資質的旅行社約有40家,然而事實上,湖北1000多家旅行社都打出了出境游的旗號,這其中不乏三兩員工組成的旅游“小作坊”。他們是否具有這項資質?接出境游客的權利由誰授權?不具備資質的“夫妻店”,如何保障游客安全?
點評:2010年國家旅游局下發《關于試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稱,不具備出境旅游業務資質的旅行社作為代理社,接受組團旅行社的委托,代理招徠出境旅游者。然而,瞬間放開的口子,究竟是避免品牌社壟斷市場,還是小企業“傍大款”淪為拉客源的工具和維持生計的唯一手段。“做醫療的不可能賣石油”,無數個難以把控的代理社將滋生大量的矛盾。一旦發生侵權事件,不要急于責備消費者是否睜大眼睛看清經營場所的授權書,更要責問管理部門是否身體力行地跟進市場變化。
不文明行為“罰也罰不住”
盡管旅游法中對不文明旅游行為有明文規定,但放眼望去,各大景區在旅游旺季依舊“傷痕累累”。北京市中山公園花叢草地被大量游客踐踏,數千株郁金香受損;三亞游客與擱淺海豚合影,加速海豚死亡;“五一”小長假期間,洪谷寺塔墻壁上被密密麻麻畫上了“到此一游”;太平洋島國帕勞度假潛水撈到“中華”煙盒……不少景區管理人員無奈地表示,不文明的游客實在不少,“罰也罰不住。”
點評:旅游法明確了游客不文明行為列出處罰標準,卻仍攔不住隨手扔垃圾、虐待動物、亂寫亂畫等行為,究竟該怎么辦?若要徹底改變不文明旅游現象,在主管部門、旅行社、景區加大引導和監督力度的同時,提升國民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的意識,應是題中之意。(記者袁汝婷、喻珮、張紫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