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糧即將收獲時節,記者在湖北糧食主產區一些縣市采訪發現,各地土地流轉在快速開展的同時,也出現了貪大求快、高價盲目流轉的苗頭,造成盈利壓力倍增、違約違規風險加大。部分地方出現的土地層層轉包、農田非糧化和拖欠農民流轉費等問題值得警惕。
土地流轉加速推進 規模經營風險顯現
記者在產糧大縣監利、隨縣、沙洋、京山等地調研發現,土地流轉正在各地加速推進。一些種糧大戶、企業和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出現貪大求快、急于求成的情況,加上遇到干旱、暴雨等自然災害,規模經營風險開始顯現。
在這些地方,農田流轉一兩千畝的現象并不鮮見。京山縣崢嶸農莊種植專業合作社流轉土地面積達到1.9萬畝,理事長劉若崢一人就流轉土地5300多畝,比2012年翻了兩番。隨縣寶興家庭農場負責人肖保新流轉560戶村民土地共計1892畝,僅流轉費每年就要120多萬元。監利縣周老嘴鎮火輪村種糧大戶孫成山種了2017畝地,今年由于難以承受每畝500元的流轉費,打算退掉400多畝。
在工商資本下鄉后,一些村莊以新農村建設為契機加快推進整村土地流轉。湖北昱辰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將隨縣玉皇閣村490戶農民的3萬多畝土地整體流轉,建設現代生態農業產業園,近兩年已投入8000多萬元,但目前還沒見多少效益。
沙洋縣正中現代田園生態農業合作社將官垱鎮王坪村308戶農民的一萬多畝土地集中流轉,合作社理事長鄭中坦言,流轉費太高,種糧效益又不好,本打算進一步擴大規模,發展生態種養業和觀光農業,如今計劃只能擱置。“當初攤子鋪得太大,現在只能從自己設在重慶的公司調集資金來付農民的土地流轉費,合作社運營只能勉強維持。”鄭中說。
部分農業企業更是跨區域大規模進行整村整鎮土地流轉。湖北國寶橋米有限公司在京山縣石龍鎮流轉了3萬畝土地,計劃5年內流轉10萬畝;湖北春暉集團已在孝感、黃石累計流轉土地12.3萬畝。
京山縣農村經濟管理局副局長唐以文稱,近年來土地流轉勢頭較猛,2013年京山縣累計流轉耕地達42萬畝,比上年增長50%,今年又擴大到50多萬畝,占耕地總面積的四成,其中整體流轉的有27個村近6萬畝耕地。
記者調研得知,去年湖北大部分地區遭遇大旱,大面積流轉的經營主體普遍出現虧損,少則十來萬元,多則三四十萬元。肖保新去年僅抗旱就花了二三十萬元,他向記者大吐苦水:“去年干旱減產近30%,虧了30多萬元,再這樣下去連流轉費都付不起,真不知道如何收場。”
“全國水稻第一縣”監利縣種糧大戶吳剛則因一場不合時宜的暴雨損失慘重。他的合作社去年以每畝750元流轉了1500畝土地,由于備耕較晚推遲收割了幾天。2013年7月20日一場大雨下來,本準備第二天收割的1500畝稻谷全部倒伏,虧損40多萬元。合作社原本有11名合伙人,現已有5人退出。
農田非糧化 流轉費兌付成難題
在部分地方貪大求快推進土地流轉的背景下,一些新型經營主體因自然災害等出現虧損,違約違規風險大增,部分地區不同程度地出現土地層層轉包、農田非糧化、拖欠農民流轉費等問題,甚至發生流轉方違約、農民堵路討錢事件。
京山縣羅店鎮劉港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劉實勇,去年除了種自己流轉的1500畝地,還幫另一位種糧大戶種了1000多畝,而這些田,正是國寶橋米公司從農戶手中流轉后轉包給這位種糧大戶的。這位大戶坦言,他們合作社流轉的近1.9萬畝田中,也有一部分土地被轉包給其他人種。
一些地方出現了農田非糧化現象。記者看到,在隨縣、京山、沙洋的一些新農村建設點,不少土地都種上了大棚蔬菜、園林花木,有的還辦起了養殖場,甚至建起了別墅、亭臺樓閣搞鄉村旅游。
由于近兩年連續虧損,肖保新打算轉變種植結構和經營模式。“以后不種普通稻谷了,要種有機稻,今年先試種500畝,這樣才能賣出好價錢。”他告訴記者,今年他還打算建幾十個大棚,種100畝左右的蔬菜,規避風險。
連年虧損導致一些地方出現無法及時兌付農戶流轉費的情況。京山縣一位農業干部介紹,安徽袁禾實業有限公司在石龍鎮流轉農田1400畝,約定2013年10月30日前給農民結算流轉費,但直到12月底才兌現。據了解,當時農民情緒很激動,把一級公路都堵了,政府出面協調才得以解決。
“現在流轉費太高,人工、農資等成本又節節攀升,種糧風險太大。”劉實勇說,萬一搞不好,老是這么虧損,沒有辦法也只能違約了。
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中心主任賀雪峰認為,一系列問題是由土地流轉貪大求快造成的,一旦流入者出現虧損支撐不下去,就很容易引發合同糾紛,進而引發社會矛盾。
健全土地流轉機制 市場調節與政府引導并重
一些基層干部和種糧大戶建議,從健全土地流轉制度設計、多渠道提高種糧效益、加強農業風險防控等入手,推動農村土地規模經營規范、有序開展。
一是要設定土地流轉保證金,提高土地經營者門檻。京山縣農辦副主任魏會軍表示,京山縣從今年開始要求流轉者提前上交一定的保證金,存放到鄉鎮財管所設立的專門賬戶,一般是每畝200元左右。此舉既能保證農戶的權益,又可以防止流轉方把矛盾風險全部推到政府身上。
二是要建立土地流轉風險基金,充分發揮農業保險作用。唐以文建議,由政府牽頭,財政部門、保險公司和流入者三方共同出資設立農業風險基金,同時解決好農業保險認定難、賠付難、標準低等問題。
三是要穩定市場價格,發揮好托市作用。監利、隨縣等地多位種糧大戶向記者反映,去年托市啟動較晚,托市效益多被糧販子和收儲企業賺取,賣“義氣糧、關系糧”現象普遍。
監利縣周老嘴鎮種糧大戶周成山說,去年他的100多萬公斤中稻大多以1.1元/斤的價格賣掉,“1.35元/斤的托市價是去年7月下旬出臺的,但真正實施則拖到10月底,那時候糧食早就賣光了,錢都被有關系的糧販子賺走了。”周成山相當痛心。
賀雪峰認為,土地流轉切莫冒進貪大求快,要以市場調節為主,鼓勵農戶之間進行中小規模流轉,單戶流轉規模宜根據實際情況控制在適度規模;同時政府要加強引導和監管,保證土地流轉在取得實效中穩步推進,保障農村社會穩定。(記者 王賢 陳俊 俞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