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對七個重點難點問題確定了政策導向。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完善司法責任制、健全司法人員職業(yè)保障、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tǒng)一管理4項改革,將在上海、廣東、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個省市先行試點。今后法官檢察官怎么選?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姜偉就此接受本臺專訪,進行解讀。
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姜偉分析,長期以來,我們對司法人員實行與普通公務員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不能充分體現(xiàn)司法職業(yè)特點,不利于把優(yōu)秀人才留在司法一線。在法院、檢察院工作的人員并不都是法律意義上的司法人員。為此,《改革框架意見》根據(jù)中央要求,提出司法人員分類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將對法官、檢察官實行有別于普通公務員的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檢察官員額制。
姜偉:對法院、檢察院的人員實行分類管理制度,把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分為三類,一類是法官、檢察官,第二類是司法輔助人員,第三類是司法行政人員,建立法官、檢察官員額制,把高素質人才充實到辦案一線。
今后將如何選任法官、檢察官?姜偉強調,法官、檢察官的選任,要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尊重司法規(guī)律。
姜偉:今后選任法官、檢察官,條件將更為嚴格,程序更加規(guī)范,主要考慮要在省一級設立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綜合考慮政治素質、廉潔自律情況、職業(yè)操守情況、法律素養(yǎng)、從業(yè)經(jīng)歷、辦案能力等多種因素,公平公正地選任法官、檢察官。
法官、檢察官的選任渠道將擴大,實行有別于普通公務員的招錄辦法,招錄優(yōu)秀律師和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的法學學者等法律職業(yè)人才進入法官、檢察官隊伍。
姜偉還分析,司法權是對爭議事實和適用法律的判斷權、裁決權,不僅要求司法人員具有良好的法律專業(yè)素養(yǎng)和司法職業(yè)操守,還要具有豐富的實踐經(jīng)歷和社會閱歷。因此,試點地方可探索延遲優(yōu)秀法官、檢察官的退休年齡,下一步還將考慮適當提高初任法官、檢察官的任職年齡。
《改革框架意見》和《上海改革方案》提出要完善司法責任制。為什么把司法責任制作為改革試點的重點?對完善司法責任制有何考慮?
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姜偉分析,司法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實現(xiàn)司法公正,關鍵是要建立符合司法規(guī)律的辦案責任制,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近年來,司法機關為完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進行了許多積極探索,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審者不判、判者不審等問題。為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要求,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探索建立突出法官、檢察官主體地位的辦案責任制。
《改革框架意見》將司法責任制作為改革試點的重點內(nèi)容之一。
姜偉:完善司法責任制,突出法官、檢察官辦案的主體地位,對所辦案件終身負責,同時要強化監(jiān)督制約機制,嚴格錯案責任追究,按照權力、責任、待遇相統(tǒng)一的原則,相應地提高法官檢察官的待遇。
為防止法官、檢察官濫用權力,《意見》提出,需要同步研究健全對司法權力的監(jiān)督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和規(guī)范對司法活動的監(jiān)督;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全面推進辦案工作全程錄音錄像、生效裁判文書上網(wǎng);充分發(fā)揮律師在訴訟中的作用,確保司法權依法公正運行,真正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記者孫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