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廣州等全國18個城市,擬試點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法官當庭確認被告人自愿認罪,可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并適當縮短辦案期限,但必須聽取被告人的最后陳述意見。
昨日上午,關于授權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
盜竊、危險駕駛案擬速裁
受最高檢委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草案說明時說,當前,中國正處于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特殊時期,刑事犯罪呈高發態勢。進一步推動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是司法實踐的迫切需要。
試點案件限于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自愿認罪,對適用法律沒有爭議的盜竊、危險駕駛等依法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單處罰金的案件。
可不進行法庭調查和辯論
在簡化庭審程序方面,周強說,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擬對開庭通知時間不作限制,法官當庭確認被告人自愿認罪、對適用法律沒有爭議、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并適當縮短辦案期限,但必須聽取被告人的最后陳述意見。
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還增加不公開審理情形。周強說,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要充分尊重、保護被告人獲得公開審判的權利。同時,對于被告人以名譽保護、信息安全等正當理由申請不公開審理,公訴機關、辯護人沒有異議的,經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可以不公開審理。
試行兩年如可行將建議修法
18個試點城市是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沈陽、大連、南京、杭州、福州、廈門、濟南、青島、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和西安。
周強說,上述地區案件基數大、類型多,有利于檢驗試點效果。試行期限為從決定生效之日起試行兩年。
周強介紹,最高法、最高檢將會同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門及時對試點工作進行評估,對實踐證明可行的,及時提出修改完善有關法律規定的建議;對實踐證明不適宜調整事實的,及時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
焦點
1 試點速裁是否因取消勞教?
最高法:主要因輕微刑案大量增加,取消勞教前,許多地方已嘗試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主要是因為輕微刑事案件大量增加,司法機關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并非是因為取消勞教制度。
“雖然二者在時間上有一定巧合,但實際上,在取消勞教之前,許多地方就已經進行了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的嘗試,如北京、深圳、南寧等地,幾年前就開始進行了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的改革。”這名負責人說。
上述負責人解釋,勞動教養取消后,過去被勞動教養的一部分違法行為可能進入司法程序處理,適用速裁程序,但前提是這些行為依法構成了犯罪,而且被告人自愿認罪,符合速裁程序的適用條件。
12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