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8日電據日本共同社28日報道,日本政府已決定全面開展相關法律的完善工作,使政府向執政黨提交的符合行使集體自衛權條件的8項事例全部合法化。
據報道,8項事例包括“護衛運送日本國民的美國運輸艦”、“攔截以美國為目標的導彈”、“進行強制性停船檢查”等。預計7月1日的日本內閣會議將決定修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完善相關法律旨在應對這一決定。
日本自民、公明兩黨在27日的磋商中圍繞修改憲法解釋沒有大的異議,以內閣決定為前提的執政黨內部協調事實上已達成妥協。
報道指出,如果此前因屬于行使集體自衛權范圍而被禁止的護衛美國軍艦及停船檢查等成為可能,假設美國與朝鮮處于交戰狀態,日本自衛隊參戰的可能性將增大。
與此相關的《自衛隊法》和《武力攻擊事態法》等的修改將在秋季日本臨時國會以后進行。日本防衛相小野寺五典27日在橫濱市向媒體表示,將指示省內準備應對根據內閣決定而完成法律修改后的情況,強調“自衛隊需要執行各種職責,將推進符合任務的裝備和訓練”。
日本政府在27日出示的內閣決議最終方案中寫道,如果符合從根本上剝奪國民權利的明顯危險等條件將允許行使武力。消息人士指出,8項事例“被認為每一項都符合條件”。
符合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其他事例還包括“護衛受到武力攻擊的美國軍艦”、“在突發事態時對警戒彈道導彈發射的美國軍艦進行護衛”、“在美國本土受到武力攻擊時,護衛在臨近日本地方作戰的美國軍艦”、“參加國際海上掃雷活動”及“參與民間船只的國際聯合護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