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發布了重新修訂的《鉛鋅冶煉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銅冶煉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和環境污染事故,或有重大環境違法行為的鉛鋅、銅冶煉企業,各省級工業主管部門要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報請工業和信息化部撤銷其公告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