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魚兒”死因三大猜測
“小魚兒”到底為何綁石投江?至今,他的真正死因成了各界關注的焦點。余毅認為,哥哥的死因,存在三種可能。
其一,工程負債。余毅說,余云死前有兩個工地,一個是錦苑住宅樓工程,一個是南溪聯建房工程。錦苑住宅樓工程收取了十多戶購房戶共60多萬元房款,加上工程開銷,負債上百萬元;南溪聯建房工程幾乎都是借高利貸墊資修建,也欠了幾百萬元。
其二,賭博所迫。余毅說,哥哥余云生前好賭,2008年一次就曾輸掉十幾萬元,被他罵后有所收斂。去年底以來,哥哥又被人叫去賭博,估計輸了一兩百萬元。高×昨天也證實,曾見證余云在賭場“推筒子”,20萬元一局,一次輸掉17萬元。
小魚兒親弟弟準備起訴
其三,糾紛所逼。知情者透露,余云死前曾與人發生過一次糾紛。到底是為何事發生糾紛?余毅表示,他一直在調查余云生前與他人的最后一次通話記錄,但對方號碼已停用,無法進一步調查
“送禮單”是不是余云生前所寫?內容是否真實?
調查中,余毅證實,余云生前在錦苑住宅樓工地對面租了一間辦公室,存放著這本原始賬單和其他一些資料,余云死后,再無人打開過辦公室,不存在造假的情況。余毅稱,經他辨認,記事本上的字跡確實是哥哥余云的筆跡,禮單后面還寫了其他事項,是當年的真實記錄。因此,他認為“送禮單”是絕對真實的。余毅說,如有必要,他甚至愿意提請司法部門做筆跡鑒定。
記者向另一名證人李育剛求證。他說,自己也是錦苑住宅樓項目的股東,當年投入了13萬元。李育剛透露,2007年底,余云花70多萬元從17戶云安居民手中買來占地建房指標后,邀約了他和當地人朱軍、陳幫友等4人,合伙開發錦苑住宅樓。
多部門榜上有名
“送禮單”到底是否真實?李育剛說,絕對真實,當年按照幾名股東約定,由余云負責管理賬目,每天的請客送禮開銷,都要求當天做詳細記錄,便于日后結算。
另一名股東朱軍昨天也告訴記者,自己在該項目中投入了30萬元,平時請客送禮都是由余云操辦,原始記錄應該是真實的。朱軍感嘆,建筑領域有“潛規則”,吃吃喝喝,請客送禮那是常事。
避談吃喝贊助球隊屬實
對此,“送禮單”所涉職能部門又作何解釋呢?
昨天,記者根據禮單所記錄的內容,向當地多家單位和多名個人進行了核實。
記者看到,禮單多處提到請當地市政環衛人員吃飯并送煙、送紅包等。其中一處寫明:“2008年1月9日晚上,市政吃飯、玩,花費885元,另開支2000元,談占道費問題。”對此,記者昨天致電云陽市政監察大隊,一名姓帥的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入職不久,不了解以前的事,至于哪些人接受過余云吃請,他也不清楚。按照該工作人員的建議,記者采訪了云陽行政審批大廳市政窗口工作人員劉女士,她表示,如果建筑工地棄土占道,應該收取占道費,不過對禮單上所寫的情況她不清楚。
禮單還顯示:“2008年1月18日,買玉溪一條220元,下午質檢站驗收,紅包1500元,晚上吃飯花420元,高×領6000元,關于紅線問題請鄭。”關于吃喝事項,云陽質檢站鐘站長不予回應。他的說法是,那個工地本來沒有手續,質檢站怎么會去驗收違法工地呢?至于紅線問題,他認為是規劃國土部門的審批權限。
禮單中,多次提到請城建監察大隊吃喝。禮單寫明:“2008年1月7日,城建大隊組織球隊贊助3000元。”這是否屬實?云陽縣城鄉建設監察大隊大隊長牟方安昨天說,他2008年1月就在城建監察大隊任職,當年單位確實組織了球隊,當時的贊助事宜是一名袁副大隊長負責的。不過袁副大隊長對此極力否認,說他并沒請余云贊助。
但過了不久,牟大隊長又主動回應說,經過調查,當年單位內部組織球隊訓練,請包工頭“小魚兒”贊助3000元一事屬實,因為當時城建監察大隊一名隊員與余云是同學,給余云說后,余云自己愿意向球隊贊助3000元。
禮單還提到,2008年1月12日,買玉溪一條210元,城建監察大隊打魚花費830元等事項。對此,牟方安表示“不曉得”。
昨天,記者還分別向禮單涉及的另外一些單位求證,對方均對余云請吃請喝事宜避而不談。
禮單顯示送2.8萬“關系費”
記者還看到,“送禮單”上有3處記載,高X分3次領走現金共28000元。知情者透露,這28000元就是余云跑工程手續用的“關系費”。
高×到底何許人?股東李育剛說,錦苑住宅樓開工之初,余云便委托一名姓高的中間人去幫忙打點關系,由高×負責辦理各種手續,一旦手續辦下來,就承諾支付對方80萬元辛苦費。李育剛說,高×在當地官場頗有人脈,他分3次領走的28000元就是去活動關系的開銷。不過,由于手續沒辦下來,承諾的80萬辛苦費也一直沒支付。
股東朱軍也說,這個高×就是中間人,當初幾名股東商議,請他負責跑手續。雖然高×先后拿走幾萬元“關系費”,但至今還是沒能把手續辦下來,導致項目停工,幾名股東損失慘重。
前天,記者輾轉聯系上高×。他承認,自己與余云是好朋友,在錦苑住宅樓項目中幫忙跑了很多路。關于80萬元辛苦費一事,他認為,當初余云沒錢啟動錦苑住宅樓項目,向他借了80萬元,不過沒打借條。對于“送禮單”上他3次領走28000元“關系費”一事,高×極力否認,稱自己沒領那筆錢。
前天下午,余毅告訴記者,他將向云陽縣紀委提交“送禮單”。對此,云陽縣紀委有關人士表示,一旦接到實名投訴,案件受理后將啟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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