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才賠30萬 執行交警之命可如此踐踏 有錢的人多的是,再有錢也不應該如此囂張,有錢就可以草菅人命嗎。不遵守交通行車,交警執行公務理所當然,開紅色雷克薩斯轎車又怎么樣,違章照樣攔下,那開寶時捷的就可以任意撞人?我們應該為這樣的交警鼓掌!
那么,到底他家有多少錢,他家背后有誰為之撐腰,我們一定要查清!
新聞提要:2011年3月27日,沈陽市交警支隊和平二大隊交警李勇杰和輔警劉銘、高維謙在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和三好街路口處執勤。當天23時左右,一輛紅色雷克薩斯轎車從西向北違章轉彎,輔警劉銘當即將車攔下。女駕駛員說,她是電視臺記者,并拒絕出示駕照。并稱“打死個人也就賠個30萬,一分錢也不給他。”不久前,遼寧省沈陽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對一起刑事附帶民事案件進行調解,這是犯罪嫌疑人的一名親屬在調解時說的話。

那么,到底他家有多少錢,他家背后有誰為之撐腰,我們一定要查清!
新聞提要:2011年3月27日,沈陽市交警支隊和平二大隊交警李勇杰和輔警劉銘、高維謙在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和三好街路口處執勤。當天23時左右,一輛紅色雷克薩斯轎車從西向北違章轉彎,輔警劉銘當即將車攔下。女駕駛員說,她是電視臺記者,并拒絕出示駕照。并稱“打死個人也就賠個30萬,一分錢也不給他。”不久前,遼寧省沈陽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對一起刑事附帶民事案件進行調解,這是犯罪嫌疑人的一名親屬在調解時說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