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xiàn)在尚無直接證據(jù)證明,許佩佩受害當天之所以頭暈,是否源于孔得紅在奶茶中下了迷藥,但無論是否是孔得紅下的迷藥,至少孔得紅在許佩佩頭暈昏迷期間,趁其無法抗拒,強行與其發(fā)生性行為,嚴重違背許佩佩的意志,依法應認定為強奸。”劉輝表示。
他同時向法庭陳述,從受害人及其同學的證言來看,許佩佩在受害當晚是第一次與孔得紅見面。孔得紅主張雙方第一次見面許佩佩就自愿與其發(fā)生性關(guān)系,不符合邏輯。
“被告人孔得紅的供述,前后相互矛盾,明顯是在撒謊。”劉輝律師說。
針對孔得紅辯護人提出的“即便第一次性行為屬于強迫,但許佩佩在該次性行為之后,又多次與孔得紅發(fā)生性行為,依法不宜以強奸罪論處”的觀點,劉輝律師認為,“本案中,基于孔得紅的特殊身份——‘永靖一霸’,許佩佩被強奸后,精神上仍一直處于受脅迫的狀態(tài),導致其不敢反抗甚至不敢拒絕與孔得紅交往。依據(jù)有關(guān)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犯罪分子強奸婦女后,對被害婦女實施精神上的威脅、迫使其繼續(xù)忍辱屈從的,應以強奸罪論處。”
法庭辯論階段,公訴方也提出“孔得紅強奸婦女3人以上,且受害人中有在校學生,屬于情節(jié)嚴重,將侵害的對象伸向了學校,主要針對留守兒童、單親和偏僻山區(qū)的女孩等三類人,涉及未成年人,性質(zhì)惡劣。孔得紅的犯罪帶有惡勢力團伙的性質(zhì),且針對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應予以嚴懲。”
公訴方同時認為,“庭審中,孔得紅對強奸罪名不認罪,說明認罪態(tài)度不好。”
知情人告訴記者,此時,一度保持嚴肅的孔得紅情緒開始變得有點激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