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我年齡小,不到法定的結婚年齡,其實我早就和他結婚了。
說起來也許有人不相信,我和吳遠光談了整整三年戀愛,我們竟然沒有發生性關系。我是那種比較傳統的女孩子,雖然愿意把自己最寶貴的東西留到新婚之夜,但畢竟我們談戀愛的時間太長了,后來我真的感覺有點兒熬不住,有時真希望他能更大膽一點兒。
事實上,我們兩個人整天卿卿我我地在一起,浪漫倒是挺浪漫的,但我們除了拉拉手、接個吻外,他再沒有進一步的舉動,這讓我感到很意外。但傳統觀念告訴我,在男女間的那些事上,女孩子絕不能主動。男人主動另當別論,而女孩子若是主動了,她就變得被動了,就會被男人認為不正經,不值得珍惜。我可不愿冒這個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