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杰說他會盡力賠償傷者。“我一輩子沒有任何違法記錄,我真是見義勇為才這樣做的,是否有罪請法律審判,但我希望能給我一個公正的說法。
辯護律師:
屬典型假想防衛
蔡永杰的辯護人、廣東卓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燚認為,該案屬于典型的“假想防衛”。也就是指行為人由于主觀上的認識錯誤,把實際并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誤認為存在,因而對自己臆想中的不法侵害實施了所謂的防衛行為。對此,應當視為意外事件,不負刑事責任。楊燚說,當時,蔡永杰不可能預見到身穿油站工作服的人是精神病人,他只是從見義勇為的潛意識出發,去阻止他當時認定的“犯罪分子”。
楊燚說,司法機關必須將因主觀本意是見義勇為卻在實際上發生的犯罪行為與普通的犯罪行為區別對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