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要求,各地各部門要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準則》及《實施辦法》為契機,認真抓好參與“高利貸”違法違紀行為的自查自糾工作。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凡主動向組織報告個人情況并及時糾正參與“高利貸”活動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可從輕、減輕或者免于處分;凡不主動報告和不自查自糾參與“高利貸”活動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要嚴格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在工作中走過場或有意包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高利貸”活動的單位和部門,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目前,公安機關前期已摸排涉及高利貸問題線索80余條,打掉涉及高利貸團伙4個,破獲案件15件,打擊處理20余人。各相關職能部門也立足實際,加強行業系統內的規范監管,高利貸問題專項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