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及時規范管理、引導低速電動汽車發展利大于弊
發展低速電動汽車在發展經濟、拉動就業、滿足出行需求、促進節能減排和自主創新等方面具有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但如果任由其盲目發展,可能會影響行業技術水平的提升、產業結構的優化和國際競爭力的提高,不利于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長遠、可持續發展。低速電動汽車產品性能、質量上的問題,可以通過制定相應的強制性技術標準、要求企業加以技術改進的方式予以解決;鉛酸電池污染隱患的問題可以通過規范回收利用體系的辦法來防患。電動汽車最高設計時速與成本顯著相關,提高最高設計時速對電池、電機和電控等關鍵零部件的要求是一個質的變化,降低最高設計時速確實可顯著降低電動汽車的生產成本;提升低速電動汽車的安全性、可靠性、舒適性等性能水平需要付出相應的成本代價,但改進后的低速電動汽車相對于普通電動汽車依然具有一定的成本優勢。
如何對低速電動汽車進行管理,已成為行業管理無法回避、必須正視的一道難題。如果嚴格按照現行新能源汽車企業和產品準入管理原則,對低速電動汽車簡單地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強制全部取締,并不符合產業發展實際和市場發展規律;如果放任不管、默許違規企業生產銷售,粗制濫造的產品就會充斥市場,必將影響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如果現在管理上不作為,等到低速電動汽車發展到較大產業規模再來規范的話,必定會重蹈電動二輪車“國標暫緩執行”的覆轍。
電動汽車產業化是一個具有長期性、系統性、漸進性特點的復雜系統工程。發展低速電動汽車不僅是為了適應當前較低的技術水平現狀,還具有更長遠的戰略意義。從現實角度來看,低速電動汽車是推動我國電動汽車產業化、啟動電動汽車大規模消費市場的極佳產品;從長遠發展來看,低速電動汽車可作為特殊區域、特殊用途、特殊人群用車長期發展,其性能水平也將隨著關鍵零部件技術的發展而提升。為解決現有高速電動汽車產品有價無市的市場形勢,有效利用電動汽車現有技術水平,在發展電動汽車大方向不變的前提下,優先發展市場需求量大、技術發展障礙小的低速電動汽車更符合我國的現實國情,也更有利于電動汽車的推廣應用。當前規范低速電動汽車發展,可有力擴大電動汽車的產業規模,通過技術改進也能帶動關鍵技術的產業化,進而促進高端電動汽車的發展,是實現電動汽車產業化的必由之路。
對低速電動汽車堅決抑制、強制取締或者放任不管,都不符合科學發展觀。加強管理引導低速電動汽車規范發展,利大于弊。建議有關部門充分借鑒國外政府相關產品分類管理的經驗并立足國情,及時構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盡早明確低速電動汽車的分類管理的模式,通過制定相應的技術規范和法規體系加以引導和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