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后的稅率依然偏低
“上述礦產產品都屬于我國的稀缺礦產資源,其資源稅稅率的提高,有利于提高資源的價格。”林伯強對本報表示。
資料顯示,錫礦主要應用于電子、石油化工、冶金、機械、能源、輕工、環境保護、農業等領域,鉬礦則主要應用于鋼鐵、電子、化肥等領域,菱鎂礦、滑石和硼礦等集中于化工、醫藥和造紙領域。
“上述資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其調整后的稅率依然明顯偏低。”前述地方財政廳官員指出,以錫礦石為例,近期錫礦石的市場價格為每噸15000元左右,其資源稅稅率提高20倍之后,其資源稅占其市場價格的比例仍是微乎其微,不足1/5000,對資源價格的影響很小。
“前述礦產資源的資源稅稅率依然有提高的空間,但具體應該提高到多少,是由多種實際操作的因素決定的。”林伯強認為,每種礦產資源的最優稅率理論上存在,但實際操作中往往是根據實際需求循序漸進的,“從長期來看,應該提高到阻止企業亂采亂挖的程度”。
前述地方財政廳官員認為,資源稅是所有稅種中最復雜的一個稅種,其征收成本較高,國家在調整資源稅時,應充分考慮到資源稅的特性,否則其對地方財政的增收作用不大,“建議國家在適當的時機推動其他資源產品實現從價計征,這樣可大幅提高資源稅的稅率”。
近日,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接受中共中央黨校《學習時報》采訪時表示,今年將進一步推進資源稅改革,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