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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0日10點34分,網友“安東一怪”在淮水安瀾論壇上,發表了一則名為《漣水交巡警大隊——你媽叫你晚上上街查氙氣大燈呢!!》的網帖。2011年11月25日,該網友被漣水縣公安局以“公然侮辱他人”為由,處以行政拘留9天的處罰。隨后該網友因不服公安部門的處理向法院提起訴訟。23日下午兩點半,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原告方卜延兵(網友“安東一怪”)是一名法律工作者,被告方是漣水縣公安局。原被告雙方在法庭上展開激烈辯論。
事件回放:
一則網帖引來9天行拘,眾網友熱議
2011年11月20日10點34分,網友“安東一怪”在淮水安瀾論壇上,發表了一則名為《漣水交巡警大隊——你媽叫你晚上上街查氙氣大燈呢!!》的網帖。網帖內容如下:“晚上在漣水縣城開車,不開近光燈,不會燈,開著氙氣大燈,讓人一點看不清路面情況!我真的不知道,交巡警大隊的官員們,你們除了違章罰款以外,能不能做點人事呢?你媽晚上上街不開車嗎?弄得現在好多摩托車也裝了那氙氣大燈,你媽眼瞎了嗎?晚上亂停車,你都有人拍照罰款,那燈你就沒人管?”
10點35分,漣水紀委網絡發言人跟帖回復:“安東一怪網友,你反映的問題我們已關注,將在了解情況后回復,另,請你注意文明用語”。隨后于10點49分再次回復,“我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陽光紀檢作為一個公共的平臺,來之不易,希望大家都能夠自覺地文明發帖,共同呵護陽光紀檢,再次感謝你對我們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