曬單
在鄭州“一碗燴面都買不了”
林道藩的調研在新浪微博引發大規模曬單活動,各地網友爭相曬出所在地區10元購買力“清單”。
@不老小頑童:在東莞,10元能買3雙襪子,或打個短途的士,或買1個西瓜。
@貴州師大08播音1班:在貴陽,10元錢是3個蘋果,是以前出租的起步價,是食堂里的5根烤腸,是兩小碗榨菜面條。
@憤怒的陳列者:在蘭州能買2碗牛肉面,但不能加肉,不能加雞蛋。
那么,在鄭州10元錢能買到什么?河南商報官方微博發起話題互動。
@小牛奮斗:在鄭州10元錢能買一份盒飯,坐10次公交車,買4斤大米(兩塊五一斤特價大米)、2斤青菜、0.8斤五花肉、16個雞蛋。
@Janevincent-Leung :一包紅旗渠,一碗熱干面+一個白吉饃,一碗姐弟倆土豆粉,兩個餅夾菜+一瓶汽水,也就一頓飯錢。
@franksky2012:現在連一碗燴面都買不了。
熱議
“現在的10元錢,不如以前的1元錢”
在曬單的同時,不少網友懷念以往時光,感慨“現在的10元錢,不如以前的1元錢”。
@簡美夏娃:10年前,10元能買10斤大米或33個雞蛋,兩年前能買5斤大米或20個雞蛋,現在只能買3個蘋果或景區的一瓶礦泉水。
@楓凌小子:多少年前,10元是一家人半個月的生活費;如今卻只是一個人一餐的費用。以前,10元是一年高中的學費;現在10元,連本書都買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