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制售假冒偽劣酒類產品出現了新動態,省酒類專賣管理局表示,一些不法分子通過回收酒瓶、銷售劣質原料酒、加工生產假冒偽劣酒類產品等形成一條完整的“產業鏈”。有的不法分子甚至“以銷定產”,生產后即刻銷售,讓打擊難度增大。
2009年,茅臺啟用第四代防偽標識的瓶蓋,但是目前已經出現假冒第四代防偽標識的“假冒茅臺”了。
昨日,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茅臺酒知識產權保護部隊長吳其利拿出一份情況說明給記者,表示茅臺生產的“商務慶典酒”、 “八十周年建軍酒”、“軍區專供酒”、“國家機關后勤采購特供酒”等幾款產品,由于屬于集團公司品牌清理整頓范圍,該公司已經停止生產。上述產品數量少,該公司已經對市面上流通的上述產品進行了召回,故現在市場上流通的上述產品均屬于假冒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