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姐姐一樣,凌小娟也有過一段不愉快的婚史。跟交警丈夫生下一個兒子沒幾個月,兩人就鬧起了離婚,據說是因為丈夫花心,但也有說法是因為丈夫無法忍受凌小娟的壞脾氣。這段婚姻,最終以男方付給女方10萬元留下兒子而告終。后來,凌小娟找到前夫家想看看兒子,卻被前夫說是上門來偷錢,兩人交惡可見一斑。此后,凌小娟就再沒去看過這個兒子。
做過一段保險推銷員后,凌小娟去了當地的客運公司上班,當時還是靠了姐夫周子雄的關系。2006年,她結識了同在客運公司上班的李強。曾經的同事回憶,李強是大學生,在公司負責計算機維護,本來是個工作積極很有前途的年輕人。但是,自從跟凌小娟走到一起后,就像變了個人。“春運時都得24小時值班,電腦壞了想找他修,不是關機就是說沒空,再沒有以前上進了,本來想提拔他當組長也只好放棄。”這段感情的開始,李強有他自己的解釋:“因為前一段婚姻不幸,前夫老打小娟,她當時明說就想找一個老實男人,而我也是那種被動的人,只看到她對我好,就接受了。”就連李強自己也承認,在他們的夫妻關系中,凌小娟一直掌控一切。當時她和同事的關系也不好,“她性子急,嘴巴不饒人,有什么不順眼的就說,很容易得罪人”。讓曾經同事記憶深刻的就是凌小娟的斤斤計較:車站安排值班,凌小娟和丈夫在同一個部門,時間難免有沖突,為此她找領導鬧過好幾次。后來兩人結婚,凌小娟請假說自己是初婚,因為這樣要比再婚的假期長一些,領導提出質疑,凌小娟說什么也要堅持,鬧到最后,到底還是按照初婚的15天婚假結束,在公司一時傳為笑話。
同樣給人留下斤斤計較印象的,還有二姐凌小云。2007年,周家蓋新房,凌小云找來自己當年的老同學幫忙打理,最初約定每平方米10元錢的管理費。可地基打好,工程隊開工后,凌小云卻為了省下7000多元的管理費,自己接手了工程,這讓半途出局的同學難免感覺不舒服。2008年,凌小云一口氣在鐘山縣接下3個工程,又找到這位搞建筑的同學,讓他出資30萬元參與建設。“在本地搞建筑工程,基本沒有墊資這一說,都是干一段支付一段,更何況是老同學呢。”這位同學回憶說。他最后只出了10萬元接了其中一個,干的過程也多有不爽。“她和周子雄都是那種看錢最重的人。工程驗收的那一天,他們甚至都不去現場,業主還發了火,說周老板這么大牌,從沒請過一頓飯。就算是搞定了上面的領導,吃個飯總是應該的吧。”有了這兩次不太愉快的合作,此后再接到凌小云的邀請,即便感情最好的同學,也不免退避三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