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以信息技術為中心的現代軍事革命的擴展,外空將發展成為絕對軍事意義上超越傳統的陸、海、空戰場的最重要的戰爭空間,在這里發生的事將決定人類未來的歷史方向,這一切已經清晰地展現在我們面前。
我們目前談及的外層空間,嚴格來說有雙重含義:首先是科學意義上的外層空間,這里所指的是地球大氣層之外的整個空間,現代地球物理學將地球上空的大氣層分為五層:一、對流層、從海平面至10公里;二、平流層。10至40公里;三、外平流層、40至80公里;四、熱成層、80至370公里;五、外大氣層,370公里以上,科學概念中的外層空間便是從大氣層的外部邊緣開始,進而包括整個宇宙。由于空氣空間和外層空間的過度是一個十分緩慢的過程,稠密的大氣層在宇宙空間中是逐漸被稀釋的,在上萬公里的高空空氣依然存在,甚至在幾十萬公里的高度中仍有大氣粒子,所以現代科學無法給空氣空間的結束和外層空間的開始作出一道明顯的分界標志。
盡管在現行的國際法制度之下,外空和天空已經被明確地劃歸在兩種不同的法律制度之下,但外層空間和空氣空間仍缺乏一條明顯的界限,國際社會至今未能就天空和外空的劃界問題達成一項全面協議。
但按目前的國際實踐來看,一般認為凡是按照空氣動力學原理飛行的航空器所活動的空間,就該是天空,而人造衛星軌道離地面的最低高度既92~110公里之處,應該是外空的開始,目前國際上對空氣空間和外層空間的劃分,在實事上偏向于采用這兩種標準。
而我們通常在國際關系和軍事等領域所使用的"外層空間"一詞,是一個有準確法律意義的概念;這里的外層空間所指的是與傳統的天空法律地位不同,在天空之上的、不屬任何國家管轄的自由空間。目前全球范圍內的海洋和陸地的上空,既空氣空間,按照現行的國際法規則被劃分為兩大部分:首先是在各國主權管轄之下的領空,然后是不在各國主權管轄之下主要位于公海之上的公空。
由于各國領土和領海之上的天空被劃入各國的領土范圍,所以在各國領空內進行各種飛行,包括進行軍事性質的飛行活動的權力,是保留給領空所屬的主權國家,從而成為各國保護自己安全的第一道屏障。而與此同時,主要是位于海洋上空的公空,則開放給世界各國利用,除了在戰爭狀態下各國都有自由使用這一部分天空的權力,而在天空中進行各種軍事活動,也成為國際法上各國不受的限制的一項國家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