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早在二戰末期,德國就已經研制出了實戰型制導武器,其中僅僅一枚“弗里茨-X”制導炸彈就曾擊沉排水量高達35000噸的、準備向盟軍投降的意大利戰列艦“羅馬”號。而受制于當時的技術水平與德國戰敗國的地位,德國的相應產品并未獲得繼續發展,但美蘇兩國卻依仗戰爭結束初期從德國獲得的大量技術資料,研制出了自己最早的一批實戰型制導武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美國的“鋪路爪”系列激光制導炸彈,并在越戰中取得了輝煌戰績。
新型制導武器的引入,不僅賦予了傳統戰略轟炸機編隊對敵方進行真正意義上的水平精確轟炸的能力,同時也賦予了一些戰術飛機執行戰略轟炸的能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制導武器的產生與大規模應用使得戰略轟炸的基本概念發生了巨大變化,即定義一次轟炸行動是否屬于戰略轟炸的標準,已經逐漸由裝備與作戰形式是否屬于戰略范疇,向攻擊目標是否屬于戰略范疇轉變。
中國核打擊力量的致命“短板”
在由陸上機動或固定發射裝置、戰略轟炸機與戰略核潛艇組成的“三位一體核力量”中,戰略轟炸機僅就其技術難度而言并不是最大的,因此以美俄為代表的高端有核國家在戰略轟炸機的發展上均十分活躍。但反觀當今世界上另一個具備完備“三位一體核力量”的國家,中國盡管并未將戰略核力量像美蘇那樣視為“爭霸世界的支柱”,但與發展相對充分的陸基核力量與海基核力量相比,現階段中國的戰略轟炸機實在有點乏善可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