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景五,警方消極辦案,鐵案變懸案:因為受害人拒絕和解,果然如嫌犯家屬所說,4月5日清明節后,警方以證據不足為由給嫌犯辦了取保候審。之后受害人多次奔走于公安局、信訪辦、檢察院之間,均得不到積極回應。
嫌疑犯取保已過半年多,警方僅在受害人4月12日信訪后傳訊過兩次,而對于傳訊內容,經辦民警洪隊長的話就如請朋友喝茶聊天一樣輕松:“問他的時候聊到這個(指賠償多少),后面我就沒深究。”其間,嫌犯聯系受害人要求私了,并稱知道案件所有細節,包括受害人手里有其表弟談賠償私了的錄音,這一點受害人僅跟信訪局長說過,所以談話時很小心,要受害人把包拿開才肯承認自己強奸了受害人。
據說之后警方就稱“這個案件是懸案,永遠沒辦法結案!”

案發現場受害人的衣服在地上散放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