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上午獲悉,這起貪腐大案下周四將在北京市二中院審理,李丙春也成為京城落馬鎮長中涉案數額最大的一位。
現年52歲的李丙春曾任順義區李橋鎮鎮長、黨委書記。因涉嫌受賄于2010年10月案發,但當時舉報他的受賄額只有23萬余元。
隨后,辦案人員“深挖”,戰果卻令人咋舌,一起鯨吞、挪用巨額拆遷款的特大腐敗案終于浮出水面。在不到兩年時間內,李丙春涉嫌貪污數額高達3837萬余元,貪污款項均是拆遷款。
檢察機關指控稱,2006年至2007年間,李丙春利用擔任順義區李橋鎮鎮長的職務便利,在機場南線高速公路項目、京平高速公路項目拆遷過程中,先后虛構北京中天恒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北京市智祥萬通科技有限公司被拆遷的事實,指使他人與兩家公司簽訂虛假的拆遷補償協議書,先后騙取拆遷補償款1010萬元和860萬余元,兩筆錢款均被李丙春據為己有。
此外,在此期間,李丙春還利用職務便利,在拆遷過程中,將北京甄氏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本應退還給李橋鎮政府的2000萬元拆遷補償款私自截留,據為己有。
李丙春涉嫌貪污數額驚人,其涉嫌挪用公款數額更是令人瞠目,涉案數額高達1.78億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