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除流動人口管理弊病
據調查,現行的以農民工為主的流動人口管理制度大都是在計劃經濟時代制定的,已不適應市場經濟下的人口流動現狀。主要表現在: 重理念輕措施。雖然政府已經提出公平、共享的理念,但是具體措施和制度仍然將農民工排除在城市之外; 重機構輕功能。管理農民工的機構多,但職能不清; 重管制輕服務。有關機構對農民工這一群體有“標簽化”傾向,這導致工作中還是以強制的“管”為主; 重短期輕長效。由于不能系統而全面地看待和把握農民工問題,所以只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給予農民工“外力”支持 農民工和不少基層干部認為,培訓機制的缺失正是導致農民工打工貧富差距拉大的直接原因。培訓中只有少部分是政府免費組織的,大部分需要農民工自己掏錢,這也將很多財力有限的農民工擋在了門外。“這些問題如果國家不調節、不幫扶,農民工之間的貧富差距必然越來越明顯。”
推動城市待遇的城市化
改革流動人口登記辦證制度,把暫住證作為流動人口在就業、經營、醫療、計生、社保、法律援助等各方面獲取城市基本待遇和公共服務的依據,促使流動人員消除對立心態,積極主動登記辦證和接受管理;把流動人員作為“社會人”,納入各種社會組織中進行管理,使其在現有的社會框架內有序地參與社會活動;進一步深化城鄉戶籍制度改革,解決農民工“國民待遇”問題。
迎接“人的城市化”
自上而下一系列的政策調整,正在給“人的城市化”提供有利的環境:戶籍制度改革提速、農民工子女教育由所在城市負責、全民社保醫保的制度不斷推進和完善、職業教育受到重視,等等。這些政策表明,城市居民與農村居民的“政策鴻溝”在逐步著手填平,城鄉同等待遇的政策共識已經達成。
更為重要的是,地方各級政府,是否準備好、并積極促成這個城市化過程?比如,城市規劃、交通、基礎設施的資源準備;比如,社會保障、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領域的準備;比如社會組織、法律援助、勞資關系等觀念、制度的準備,等等。
有專家明確指出,所謂民工荒,實質上是“權益荒”,它預示著中國的“人口紅利期”行將結束。農民工在上述方方面面的權益能否得到保障,“平等”的愿望能否得到滿足,將成為地方經濟競爭力的核心。因為中國的現代化轉型,最終將落腳到中國人的現代化轉型。對這樣一個有史以來一直農業人口占多數的大國來講,其機遇與挑戰都是倍增的。
未來中國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競爭,已經從項目、資金,轉向人力資本與制度、技術的競爭,這就是新城市化所昭示的鮮明前景。














